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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前郭县一村民陷补偿款“诈骗”疑云

【导语】近日,一篇题为《吉林松原黑岗子村事件揭基层法治之困》的文章引发关注,更多的案件细节和背后情况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在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一场因征地补偿引发的司法争议,让一对普通的农民母子备受关注。当34.8万元补偿款在五年后被指为“诈骗赃款”,政府性文件“三资清查”被检方未作合理解释而否认,评估人的证词被办案人获取的方式存疑,当实名举报未得到有效回应,这起案件暴露了基层司法生态的一些问题,也让人思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落实情况。

事件回顾:赔偿款协商后突遭“反转”

2018年,中俄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导致贾秀华母子承包的6.5万平方米鱼塘被毁,鱼蟹死亡,经济损失惨重。2020年,经施工方代表、村委会及四家养殖户共同协商,委托辽宁宏信海洋水产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贾秀华母子获补偿34.8万元,其他三家金额不等。款项由中石油管道公司支付至乡财政账户后,经村支书焦文国签字发放至村民账户。

然而,2023年5月,贾秀华、武国光突然被前郭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逮捕,并于同年被法院一审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上诉至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 ,发回前郭县法院重新审理。

案件梳理:矛盾的指控和缺乏监督的执法。

本案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多次开庭审理,公诉人均以被告人用“泄水池”而非鱼池,以及评估依据造假作为诈骗罪的起诉意见。

焦点一:但对同期因“三资清查”获得工程赔偿款的农户和其他三家共同评估获得赔偿的鱼塘经营者不予立案调查。也没给出这一“选择性执法”行为的任何解释。可能因背后的权利不对等,选择缄默其口。从市、县、乡"三资清查"文件可知,“三资清查”对农民小片儿开垦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进行规范登记,并且补交承包费。事实上被告人2011年前后就已经经营改造鱼塘,后期乡村两级组织开会,研究给予补偿也是追加认可其实际承包经营管理的行为。公诉方否认合理承包权的法律依据又出自何处呢?

焦点二:对于评估依据造假这一起诉意见,评估师的第一份证言,和在村委会评估现场录音及4份评估报告内容均完全吻合一致。34.8万元的结果根本没有采用鱼苗票据而得出。“由于本次评估时间距离事件发生时间超过一年,鱼塘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养殖鱼类品种、规格、数量都与原来有较大的不同,故本次评估与实际情况会有一定的差异。评估师建议本评估报告作为委托方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之用。评估报告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做他用。”(注:以上是评估报告原文引用)

纵观被告人提供的客观证据和公安机关的部分侦查证据,相互佐证,已经形成了不构成犯罪的证据链条。

法律争议:

1.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鱼塘作为开荒形成的农业设施,实际经营行为本身即具有物权效力。

2. 两次评估的司法效力

程序问题:二次评估未通知当事人到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鉴定意见应告知当事人并允许提出异议”的程序正义原则。

3. 刑事定罪的逻辑缺陷

刑法构成要件不充分:

主观故意缺乏:评估过程由村委会、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无证据表明贾秀华存在虚构事实的故意;

财产损害未明确:受害方未主张权利且接受赔偿结果,不符合诈骗罪“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司法解释);

因果关系不成立:补偿金额差异源于评估标准争议,而非虚构事实的直接后果。

4. 选择性司法的合理性疑问

同类事件区别对待:四户养殖户采用同一评估标准获得补偿,仅追究贾秀华母子,违背《刑法》第四条“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权力链责任规避:若补偿协议构成诈骗,签字放款的村支书、审批的乡政府、付款的中石油均可能涉嫌共犯,但司法机关未予追责,暴露出追责逻辑的双重标准。

程序正义失守:法庭上的"沉默证人"

这起案件疑问众多:前郭县纪委关于焦文国的“转办函”附在其中,焦文国没有到案反而成为证人,谁在背后暗箱操作?本案中公诉方对证据的监督,对程序的监督,对起诉的监督,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何体现的呢?诸多的疑问无从解答。

案件背后,是一张复杂的基层权力关系网。贾秀华曾多次实名举报村支书在耕地掩埋化学泥浆致30亩农田荒废,并涉嫌截留其他征地补偿款。奇怪的是,这些举报始终未得到实质性的调查,而举报人却因“诈骗”入狱。

举报者的材料提到村书记焦文国勾结公、检、法。但一个村书记真的有如此大的能量实现权责绑定吗?显然可能性不大。那么到底是谁在为他提供支持呢?还是如传言所说,贾秀华上访举报的行为影响了当地的政治环境?是不是真的有松原市主要领导给贾秀华贴上“激进分子”的标签?难道前郭县某领导真的组织过会议,决定对上访举报者进行“刑事化”打压?办案单位真的为了办理这类案件而召开检察会议和审理会议,用责任平摊的方式保护报案人?这种类型的案件在当地是个例还是具有一定普遍性?众多疑问尚待解答,只能期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舆论风暴:法治"最后一公里"的生死考验

案件经媒体报道后,补偿款变诈骗款话题反响巨大。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基层司法公正指数报告》显示,72.3%的受访者认为"地方权力干预"是司法不公主因,与此案暴露的问题高度吻合。

网民灵魂拷问

“如果协商补偿算诈骗,签字官员算什么?”

“灭失的鱼塘如何二次评估?难道司法能穿越时空?”

“为何纪委对村干部举报无动于衷?”

【结语】当养鱼户的池塘干涸,司法的水源不应同样枯竭。此案不仅关乎一对母子的清白,更检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能否在基层落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期待重审程序能穿透迷雾,让法律不再是弱势群体望不见的彼岸,而是触手可及的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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